在這個商業與社會齊發展的社會,品牌的概念逐漸被發揚光大。所謂品牌是一種共識也是一種標誌,是一種深受公眾接受的外在形象。因此品牌可以是一款產品,一種名詞,也可以是一個人。
比如恒地李兆基,你可以說這是恒基地產的主席李兆基,也可以說是一種基金事業的代表者,因為在香港有一款知名基金,正是李兆基發起的。
目前在香港乃至世界各地,提起李兆基首先聯想到的就是李兆基基金。這不僅是因為作為恒地的主席引人注目,更是因為他的基金事業做的風生水起,在香港、內地以及海內外興建學府、圖書館,推動當地的教育事業發展,乃至受惠人群遍及世界各地。
慈善一項值得延續的善行,也是一項值得敬仰的事業。身為恒地主席,李兆基隨已卸任,但仍然將李兆基基金的運作成一個被社會大眾極力推崇的品牌,這是李兆基的個人魅力,也是慈善事業的煙火傳承。這個社會從來不缺少品牌,但是像這種慈善基金的品牌卻是例外。